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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章 朝会之争(二)(2 / 2)

本汇报道:“县令刘泾发现民众聚集且冲击万马庄园造成伤亡,立刻连夜赶来向京兆府汇报,卑职和鲜于使君紧急商议后,决定由我去云阳县稳住局势,鲜于使君坐镇京城调度。

我下午赶到云阳县的万马庄园,才得知民众聚会是由袁弥勒等人主持,卑职立刻进入万马庄园,找到了袁弥勒等人,要求他们立刻停止煽动民众,但他们不但不听从,反而将卑职和随从困在万马庄园的大仓库内。”

“既然认定对方是谋逆造反,李少尹为何还要和他们谈判?”张均继续挖陷阱问道。

“当时并不能认定对方是谋逆造反,我们对弥勒教更是知之甚少。”

“是吗?那什么时候李少尹才知道对方是谋逆造反?”

这时,韦见素重重咳嗽一声,打断了张均的提问,“张相国,你提的问题之前已经在政事堂反复讨论,形成了决议,我们都认为这是突发事件,县衙报告及时,府衙处置果断,军队表现得力,唯一的问题就是县衙对弥勒教的无视和纵容,所以县令被免职处理,你认为还有什么必要反复提及官府在这件事上的表现呢?”

天子李隆基也表态道:“张相国,既然政事堂已经做出决议,就不要在这上面纠缠了。”

张均实际上通过李岱来引出李邺滥杀无辜,然后李岱作为父亲和京兆少尹纵容儿子滥杀。

这一点非常阴险,因为如果是最后才知道对方有造反意图,那么李邺刚开始的杀戮就是滥杀平民百姓了。

实际上,这也是张均在反复调查后发现的唯一漏洞,李岱是在最后才拿到誓盟书,而在此之前,弥勒教应该被认定为在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,那么就不该杀人。

就算事后拿到证据,可以免除罪责,但杀人的动机不正就是道德问题,哪怕为了救父也一样会认定为滥杀无辜,从而引来道德上的严厉谴责。

汉唐以来,历朝历代在道德上的惩罚都非常严厉,明确要求官员德行为首,能力为次,一旦认定失德,李岱父子铁定会被双双罢官免职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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