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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1 / 2)

当朱安感觉到,从被她牵住的小手里传来的绷紧时,她心疼的不得了。张红芬说的好听,让任叔叔代替他父亲尽孝,要120块的看病钱。这话就绝了买卖人口的说法,同时,以老人看病为借口,谁能挑出任家的不是?

可是,她清楚的很,张红芬就是在买卖人口,可眼下,不管张红芬是什么做法,她首先要做的,就是收养任叔叔,至于之后的事情,等她办理好收养手续,再跟任家人慢慢算账。否则任家人不把任叔叔交给她收养,她就没有办法插手了。

“我可以给你120块钱,算作是小琛为他爹尽孝的钱。”朱安道,“不过我有一个条件。”她说话的时候,紧紧的牵着任见琛的手,不让这双瘦巴巴的小手在自己的掌心里不安,她要给他力量,成为让他觉得是后盾的人。

一听到朱安愿意给120块钱,张红芬的眼睛都亮了。如果别人和朱安都愿意出120块钱,她当然更愿意让朱安收养小侄子的,毕竟朱安是这个生产大队的,而这样一来,他们的名声也能稍微好点。所以,她直接问:“什么条件?”

而旁人听到朱安愿意拿出120块钱收养任见琛,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。谁也没有想到朱家竟然这么有钱,朱安随口能拿出120块钱,这不就是说明了朱家不只120块钱的吗?

要知道现代有句话叫:六十年代百元户、七十年代千元户、八十年代万元户。现在能有100块钱的,在乡下那都是一大笔存款了,而朱安现在是随口就答应了下来,可见她手中不只100块钱的。

其实,朱安手中的钱不少。或者说,小朱安手中的钱不少。这些钱当然不是朱父朱母在这里当赤脚医生挣的,而是解放前,朱外公的医馆还没有关门前存的。

朱外公只有朱母一个女儿,家中的资产在他去世后都给了朱母,这才是朱家有钱的原因。而朱母在自己身体不行之后,就把家中的情况都一一告诉了女儿。

朱安的手中目前有县城的小院子一栋,那是朱外公的遗产,朱外公去世前过户给了朱母,朱母去世前过户给了小朱安,所以现在的小朱安还是县城的户口,每个月有县城的供应粮可以领。还有一本存款为五千的存折,那是朱外公一辈子的积蓄,此外,还有一些金银玉器等首饰,这些首饰,朱安打算寻个时间藏好,不然等66年开始,这些首饰见光就不好了。

同时,朱安手中还有一本存款为八百的存折,这才是朱父朱母留下的。

剩下的就是散钱了。

此外,朱家还有一辆自行车。

朱安特意用有些防备的语气道:“你们要写一封断亲书,并保证以后不会再找他认回他,我不希望我们家把他辛辛苦苦养大之后,你们来摘桃子。或者等他有出息之后,三五不时的来找他要钱。他是我们家养大的,他以后有出息了,能挣钱了,自然也是给我们家的。当然,我也相信嫂子你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,但是先小人后君子,嫂子你说是不是?”

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张红芬自然不会反对。更何况,她压根儿就不相信这碍眼的小侄子会有出息。她还担心朱安到时候后悔了,把人退回来,要他们还钱呢。

所以一听朱安想要断亲,她心里是高兴极了。“这当然,我们家又怎么会是不讲信用的人?你放心。”张红芬难掩兴奋,语气都有些飞扬了。

朱安摇摇头:“这断亲书还要你公爹来写,毕竟嫂子虽然是他长辈,但不是血亲,写了也不算数。不过你公爹如果不会写字也没有关系,可以请大队里认识字的长辈代写,然后按个手印就行。嫂子,我为求心安,你们不会拒绝我吧?”

张红芬心想,好话歹话都让你说尽了,我怎么拒绝?我如果拒绝,那就是我有其他目的了。“这没问题。”张红芬盼不得断的干干净净才好,她才不相信任见琛跟着朱安能有出息。朱安又克父克母,还有一个傻哥,她还怕断的不够干净,他们再找上门来了。所以朱安想要断亲书,她才高兴呢。这断亲一事不是她提的,大家就不能说她狠心了。

朱安见她答应的干脆,倒是有些意外,她还以为对方不会答应呢。她又道:“既然如此,那我们什么时候办理手续?”

“马上就可以,你现在就去请大队长来写断亲书,我去找公爹来按手印。但我公爹的病拖不得,你这钱什么时候给?”张红芬就怕朱安反悔,所以她也想马上处理好这件事。

“到时候一手交断亲书,一手给钱。”朱安其实比张红芬更想快点处理。她甚至还想着,等手续办理好之后,以防将来任家来找任叔叔,她干脆带着大哥和任叔叔离开村子算了。反正她今年高三毕业,大学是不打算考的。一则她本身就是上过大学的人,对她来说大学并不稀罕。二则在这个年代,高中学历也够用了。三则她如果今年考上大学了,到时候大哥和任叔叔怎么办?一个傻一个小,还不被人欺负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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